□本报记者 黄岱昕 本报通讯员 张立 张珊珊
临近春节,烟花爆竹及安全燃放成为公众讨论的高频词。相关销售企业、场所等有没有把紧安全关?1月9日,记者跟随省应急管理厅工作组来到三门峡市,探访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。
“请大家把手机等电子产品、火种火源都交出暂存。”在卢氏县一家烟花爆竹销售企业,刚进厂区大门,工作人员就上前提醒。手摸金属球完成释放静电后,工作组人员步入仓库开展检查。
仓库内,一箱箱鞭炮整齐堆放在一个个10米见方的红框内,每个包装箱上都贴有标识码,能追溯生产企业和流通情况。“按规范要求,烟花爆竹单垛堆放长宽均不能超过10米,同时还要限高。”随行的行业专家吕永斌边说边指向墙上的2.5米限高线。接着,他说道,这间仓库比较规范,预留通道宽度足够,也没有贴墙堆放的情况。
“这里怎么有几箱组合烟花?”吕永斌在仓库深处发现了破绽。他解释,鞭炮主要风险是爆燃,烟花则有喷溅风险,二者混放会给救援人员带来额外危险,因此需分开放置。“仓库大门应接地”“消防水池最好用地埋管防冻”,工作组现场就存在问题一一提出了整改建议。
“储存环节安全措施比较到位,零售环节也要抓实。”带队的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说,要做好批发储存企业与各零售点的衔接,留足出库时间,避免扎堆,同时也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售卖。“合法经营,才能长期经营。”他叮嘱企业负责人。
据悉,省、市及相关部门均制定了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方案,对储存、运输、销售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。省安委会成立6个省级专项检查组,对各省辖市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一轮专项检查。此外,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、航空港区也都陆续公布了本地的“限放”“禁放”政策。
“燃放烟花爆竹要严格遵守当地规定。”省消防救援总队专家发出消防安全提醒,群众应在有资质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,存放时注意远离火源、气源、电源;燃放烟花爆竹要在指定区域,避开禁放区、文物古建筑、易燃易爆等场所,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燃放;燃放完毕后要及时清理现场,确认余火熄灭后再离开;节日期间离家外出应关好门窗,防止烟花爆竹飞进屋内引燃物品。
“要认真阅读产品外包装上的燃放说明和注意事项。例如,近年来热销的‘加特林’,其实都标注了不允许手持燃放。”专家最后提醒,部分烟花产品点燃时温度可达上千摄氏度,极易引燃周围可燃物,如遇起火,小火应及时扑灭,无法扑灭时要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求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