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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场冒险是那么不合时宜

2021年10月29日08:44

来源:北京青年报

  ◎刘婷

  《兰心大剧院》是一场冒险。不确定性充斥着整个画面,娄烨那标志性的晃动少了,可是其艺术家气质一点都没有缺席。都说从这部开始,娄烨转商业了,可这究竟还是我所喜欢的娄烨呀。

  看完之后,我想起来一个典故。一日,苏东坡散朝回家,吃过饭之后,捧着肚子慢悠悠散步,他回头问侍从:“你们说我这肚皮里是什么东西?”一婢女答:“都是文章。”东坡摇头。又有一婢女道:“都是识见。”东坡又摇了摇头,他看向朝云。朝云说:“一肚皮不合时宜。”东坡捧腹大笑,算是默认。

  娄烨自不是东坡,但娄烨也是不合时宜的,所谓不合时宜,即是错位。一直关注当下的娄烨,这次将目光聚焦在上海1941,这好像是错位的开始。而有了由此开始,娄烨的整部影片便一直错位下去了。

  片名为《兰心大剧院》,主场景却并不在兰心大剧院,就算兰心大剧院是一个很重要的场合,是所有于堇有关故事的触发点,可是整个故事的任务是在大饭店完成的。这是错位。

  在剧中,于堇与谭呐是两位话剧演员,他们所演的剧目为《礼拜六小说》,其内容却是左翼青年的罢工故事,而惯常谈情说爱不问世事的“礼拜六派”文学被左翼文学家们的揶揄,不可谓不惨烈。这也是错位。

  剧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,这是他们的戏剧任务,是他们身份所决定的必然选择,其中最为复杂的要数于堇。表面看来,于堇有两重身份:间谍和演员。间谍这一政治身份,要求她将准确情报的获取作为第一任务,这超越一切因素,甚至于自我生命的保存。但是于堇却在获得准确情报的情况下,选择上报了一个错误的结果,致使盟军失去日军行动的准确目标。这是错位。于堇的演员这一身份,要求她以准时出现在兰心大剧院演出《礼拜六小说》为戏剧任务,但是最后她到达大剧院,戏却已经开场,并由她的替身或分身白云裳演出了。这又是一层错位。在这部电影中,好像无论她排练多少次,都注定不会登台演出。这似乎是一个象征。

  谭呐本是一位文艺青年,他是有选择的,可以远离这场政治纷争。但他最后还是进入了船屋酒吧去会于堇,并将命运和她捆绑在一起。

  由小田切让所饰演的古谷三郎,身为日本军方高层,密码专家,背负着重大使命,最后将秘密泄露给了一个像自己妻子的中国女人——他的敌人。

  白云裳是一位重庆方面的间谍,她的任务是阻止于堇救出她的丈夫,双方在戏剧角色上本是对立关系,最后却成为了于堇的替身,遭受屈辱并死去。

  以上只是不完全列举。因为有这么多错位,所以每个人物看起来都很拧巴。他们脱离了自己生命的基准线,走上了一条和人物政治身份决然不同的方向。自古套路得人心。在很多可以套路的地方,娄烨都脱轨了,这也造就了他的“不合时宜”。一个个人物的不合时宜,成就了整部影片的不合时宜。所以有些观众会说,看得很累,或者看不懂。

  可对我来说,正因为不合时宜,所以才耳目一新、独一无二。无疑,这是一部披着谍战外衣的带有娄烨导演作者色彩的作品。他没有在那些目前中国已流行开来的谍战套路中打滚,而是直接回归到惯常的对于人性的凝视之中。

  这是冒险的,因为谍战背后的话语毕竟是政治,过度人性的宣扬,除了会让人觉得书生意气的幼稚,也会给人一种政治不正确的感觉。

  细细想来,每个人之所以从政治的角色中蜕变出来,都是出于他们的个人情感的选择。于堇已经完成了自己的间谍任务,她完全有机会踏上离开的轮船,可是出于对谭呐那份感情的回应也好,或者别的什么,她还是回到了兰心大剧院,出现在与谭呐约定好的船屋酒吧,即使她知道,这意味着其生命的终点。

  白云裳也完全可以置身这一场间谍之战之外,坐收渔翁之利,可她出于对于堇的崇拜、爱慕等情绪,还是深刻地卷入了这场残酷的政治游戏。

  于堇政治上的对手,古谷三郎,一位军国主义者,帝国战争的有力武器,本应是冷血无情的,可是令他受伤并为之丧命的主因却是对妻子的那份眷念与爱。

  就连政治上的“小白”,一心为文艺的谭呐,为了心中那份爱,也不顾朋友的劝阻,明知道结局只有一个死,还是毅然赴约,成为政治操弄下的注定被遗忘的牺牲品。

  视线回到1941年,那确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年代,各种政治势力在上海这座城市角逐,动辄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,人皆如蝼蚁一般,无足轻重。可是,在娄烨的镜头之下,无论是中方、盟军、日方的那些人,他们都并不只是政治棋局下毫无人性的棋子,他们都在用生命尽情展现一个人的情感追求。

  政治操弄的力量是巨大的,如孙中山所说,其如时代洪流,滚滚向前。所有个体都会被卷入轮下,“予取予求”,生死由之。但是人之伟大,是明明可以顺应彼时代的最强声音而生存下去,却最终选择了遵循自我情感、认知和理想,哪怕与政治主流背道而驰。

  所以我才笃定地认为,这还是原来那个娄烨。

  可是不合时宜是会被讨厌的。比如苏东坡,在王安石得势之际,他站在变法的对立面。当王安石的对手保守派司马光上线之后,他又为一些新法辩护。他总是不合时宜,人家都不喜欢他,可他自己知道什么是对的,便也自得其乐,“一蓑烟雨任平生”。这让我想到了胡适早年在《尝试集》中写的那一首奇怪的小诗:

  我大清早起,

  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的啼。

  人家讨嫌我,说我不吉利;——

  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!

  娄烨还是清醒的,他可能不令人喜欢,但是他通过种种错位的营造,展现了人性最悲壮的一面,在这一出“无人生还”的戏剧里,最终活下去的是人性之美。

编辑:刘晓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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