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河网讯(记者 贺志泉)3月8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《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提出,建议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,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70%。
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,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按照“房住不炒保障刚需”的原则,拟对申请条件、贷款额度、贷款比例、还贷能力、征信查询等方面做出调整并征求广大缴存职工意见。
《通知》还提出,除适当延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限以外,调整内容还包括,结合郑州不同区域的住房价格,按市区(含市内五区、郑东新区、高新技术开发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)和非市区分别设定最高公积金贷款限额。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贷款比例(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)。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,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70%;异地贷款及其他情况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40%。